回首頁
 
 
   
 
   
 
藥物治療的時機
 
謝宏杰 醫師11
 
  什麼時候應該採用藥物治療的方式,基本上可以以精神疾病三元素:生理、心理、社會三方面來做考量:

、 生理方面:
  若有失眠、恐慌症狀、壓力性身體疼痛(包括頭痛、背痛、肩頸酸痛、四肢疼痛、腸胃不適等)、食慾改變(厭食或暴食)、疲累或無活力、或血壓升高等症狀出現時,其都在顯示身體可能正在遭受壓力的破壞,特別是血壓升高可能會引起中風等不可回復性後遺症,此時就需要藥物治療來緩解壓力的破壞。

二、 心理方面:
  若有坐立難安、易怒、思考力降低、注意力降低、自殺意念等症狀出現時,就需要考慮藥物治療。其實心理方面的嚴重度是一個非常主觀的感受,也就是患者本身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依據,有些比較內向的患者,或者是平常就比較會掩飾情緒的個案,外表可能看不出來其有什麼情緒困擾,但其內心卻已非常痛苦,特別是似乎快要失控的感覺時,就最好快點接受藥物治療,以免情況惡化。

三、 社會方面:
  藥物治療在社會方面的治療目標,最重要的就是要避免「骨牌效應」,因此當患者出現「骨牌效應」時,藥物治療就必須要趕快介入,以免本來單一壓力源就已經快處理不來的情況,之後卻又增加更多的麻煩,阻絕到最後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,特別是患者旁邊的親人,當患者出現「骨牌效應」的情況時,就應鼓勵患者就醫,以防情況持續惡化。

  至於患者最關心的是何時能停藥,最簡單的原則就是壓力源消失,就可以慢慢地停藥,停藥的過程中由於需考慮到「成癮性」、「耐受性」、及「依賴性」的問題,因此患者不宜自己突然停藥,必須要遵循醫生的指示來減藥,而其具體做法如下:

  一、有「成癮性」的藥物須要緩慢減藥,以防戒斷症狀產生,通常會建議患者先減一半劑量、另一半做為預備,一般是以七天為一週期,減得越慢戒斷症狀越少,一直到完全不使用為止,但若減量過程原來症狀復發,則需停止減量。

  二、有心理「依賴性」問題者,可以用有需要時服用來處理,例如習慣吃安眠藥才能睡覺者,可能會因為沒有吃安眠藥而有心理障礙,其實只要將安眠藥放在床頭櫃上,先試著躺床看看能否自行入睡,若過半小時候還無法入睡時,再起來使用安眠藥即可,只要能成功自行入睡幾次後,自然有信心可以戒除掉心理「依賴性」,而能完全停藥。

  三、若實在無法停藥或無法減量者,特別是過去創傷經歷無法釋懷,或是生理、安全、被接納的需求遲遲無法滿足,其完全停藥的可能性非常之低,如此則可以考慮以低「耐受性」的藥物取代高「耐受性」的藥物,例如以較低「耐受性」的鎮靜安眠類的藥物或有助眠效果的抗憂鬱劑,來取代高「耐受性」鎮靜安眠類的藥物,以免患者越吃越重。然而由於大部份的低「耐受性」藥物其作用都會較差,因此病患本身要有成效較差的心理準備,並且高度地配合才能成功地替換。

  總之,在精神疾病的治療上,藥物治療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,醫師的專業加上患者正確的知識以及高度的配合意願,將可以使藥物治療發揮最大的效能,減少精神疾病對患者的傷害。
   
  ──本文節錄自「壓力與健康-謝宏杰身心精神科診所專用衛教手冊」
本網頁刊出之所有著作及資料,其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於原著作人所有。本網頁上所刊載以原著作人謝宏杰名義發表之著作,在合理範圍內,歡迎轉載;惟利用前述著作時,必須以下列格式註明原作者及出處網址:
作者: 謝宏杰醫師 , 出處:www.calm.tw(謝宏杰身心精神科診所網站)
若欲作商業或學術轉載(含論文發表、媒體報導、書刊出版)請事先取得原作者同意。
 
   
 
聯絡信箱